有限合伙企业采用股权投资和募捐资金等方式创办公司,虽然完成了创业注册公司的使命,但是后期的运营或者当完成设立项目以后就要考虑注销了,大通天成小编为您整理了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相关信息。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销和清算: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诉讼或仲裁。
注销有限合伙企业需提供以下信息: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法作出的决定,由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并依法吊销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6、异地分支机构的合伙,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作出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
合伙企业尽管与有限公司适用不同的法律,但解散前也需要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程序与公司法的规定有很多相似。合伙企业法中并没有规定如何办理税务注销。综上所述是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指南”如有代办注销需求可拨打:13391522356获取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