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网络传播许可证,也称为网络视听许可证,准确的全称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个资质可是视听产品重要资质,广泛用于国企电视台、融媒体单位,由于办理要求就是国企资格,所以其他类型企业是不具备办理条件。一起看看下面的网络视听许可证内容汇总,对您申请会有帮助。
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是什么?
信息网络是指通过无线或有线链路相连接,采用卫星、微波、光纤、同轴电缆、双绞线等具体物理形态,架构在互联网或其它软件平台基础上,用于信息传输的传播系统。
视听节目是指在表现形式上类同于广播电视节目或电影片,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节目。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是指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将视听节目登载在网络上或者通过网络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在线收看或下载收看的活动,包括流媒体播放、互联网组播、数据广播、IP广播和点播等。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二、为什么要办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根据业务指导目录,业务分类如下:
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1、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首发服务;
2、时政和社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评论服务
3、自办新闻、综合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4、自办专业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5、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1、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转载服务
2、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报道、评论服务
3、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
4、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
5、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6、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7、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1、聚合网上视听节目的服务
2、转发网民上传视听节目的服务
第四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
1、转播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的服务
2、转播互联网视听节目频道的服务
3、转播网上实况直播的视听节目的服务
三、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以上。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四、怎么申请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
审批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56号令)、《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受理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
决定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申请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五、哪些业务形态不属于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管辖范畴
1、音视频通信。视频聊天、语音通信等通过互联网提供的视音频即时通讯服务。
2、监视画面。为监控道路交通、防范安全风险等需要,通过互联网传送的实时监视器画面。
3、远程教育。旨在以提高特定人群专业水平为目的的网络视音频教学活动,如通过互联网开展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远程教育活动。
4、录音录像制品网上分销。指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向商户下采购光盘、磁带等录音录像制品的订单,商户将相关录音录像制品通过物流公司送到消费者家中,消费者使用光盘播放机、录像机等自有终端设备播放所购买的光盘、磁带等音像制品。
5、广告宣传。在互联网站上登载、播放产品介绍、服务推介、企业形象宣传等视听内容。
6、辅助性引用。论坛、博客、播控等网站上,仅以配合个人观点为目的引用少量视听节目,网站上无特定视听节目板块、栏目。
7、网络音乐、演出剧(节)目、网络游戏等。
六、常见问题
1、办理企业不是国有控股企业怎么办?
答:您好,可以通过申请国有企业进行控股,占比50%以上即可办理。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的业务经营范围是?
答:您好,目前主要是从事与各大门户类网站视频才需要办理的。如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360视频、搜狐等大型视频门户网站就有办理。
3、我们是做小程序运营的,平台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但是我们条件不满足怎么办?
答:您好,平台要求您提供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的同时,一般情况下您只需要选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
今天,我们了解视听网络传播许可证,办理知识大全及常见问题汇总内容,如果您的企业有需要办理网络视听许可证或其他视听相关资质,请联系大通天成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