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怎么办理?这是一个网络视听界重要资质,简称网络视听许可证。但不是每个企业都具备办理资格,需要国企背景以及相关要求才可以申请,比其他资质申请有一定难度。那下文参考北京地区申请网络视听许可证要求,希望对您申请资质有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材料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申请报告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
3、许可证由请表
4、申请单位资质材料或申请单位资质材料告知承诺书
5、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
6、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
7、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度类材料
8、编辑、技术人员的情况说明
9、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二、北京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同时)的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从事特定类别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1.申请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申请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同时还为其他单位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的,应符合《规定》第十九、第二十条的规定。
(三)申请其他条件参考
1、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2、经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可以申请自行或设立机构从事以电视机构作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
3、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4、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5、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6、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呼节目资源。
7、拥有与业务规模适应的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8、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9、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11、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新闻类视听节目,限于境内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以及经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播放的节目。
12、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
13、通过信息网络传输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三、北京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流程
1、受理
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或者申报单位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告知申报单位补充;不属于初审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2、审查
对申报材料及办理条件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提交决定;审查不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3、决定
对申报材料及办理条件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提交决定;审查不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4、发证
北京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综合窗口,2层A、B岛综合窗口和三层B岛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
(010)89150042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一层综合窗口,二层A、B岛综合窗口和三层B岛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
http://gdj.beijing.gov.cn/hdjl/dyjh/
投诉监督方式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207室
今天,我们了解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怎么办理(最新北京办理指南)内容,如果您的企业有需要办理网络视听许可证或其他视听相关资质,请联系大通天成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