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http://hrss.rizhao.gov.cn/)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规划管理、就业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调解仲裁管理、劳动监察、人才服务、人事考试、城镇劳动就业训练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http://hrss.rizhao.gov.cn/col/col171698/index.html。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hrss.rizhao.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名称:日照人社,微信号rzrsjwx;微博:日照人社)、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当面申请。
本机关在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52号窗口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市国际博览中心D区。
办公时间:夏季 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冬季 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2)邮寄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来信请寄: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收),邮编:276800
(3)网上申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hrss.rizhao.gov.cn/col/col171693/index.html,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实名登录后可直接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写信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评选表彰、社会保障、考试成绩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2、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日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日照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hrss.rizhao.gov.cn/col/col171693/index.html)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3、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为: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
邮政编码:276826
受理时间:8:30-12:00, 14:00—17:30 (5月1日—10月1日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33-8866000
传 真:0633-8866111
电子信箱:rsjbgs@rz.shandong.cn (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对本机关做出的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日照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97号市社会治理中心一楼22号窗口
邮政编码:276826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3-8717000
(2)行政诉讼机关:东港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39号
邮政编码:276826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3-12368(诉讼服务热线)
(文字来源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rizh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