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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sdca.miit.gov.cn/)

更新时间:2025-01-15 18:47:59     发布时间:2024-04-11 17:07:03     作者:财税小编-锺嫂



摘要: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sdca.miit.gov.cn/)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地方的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地区电信网、互联网和专用通信网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促进共建共享,推进普遍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并承担本地区应急通信、重要通信等相关工作。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局领导姓名及分工,机关各部门职能等。

  (二)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和通信政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通信改革措施、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活动等。

  (三)山东通信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按照统计规定,可以发布的通信行业统计信息;

  (五)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六)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九)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十)通信行业标准的名称及摘要;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十二)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站地址为:http://sdca.miit.gov.cn

  指定地点为: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办公时间为: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本机关提出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申请的提交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列方式之一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1)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现场填写《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申请表》,由传达室工作人员接收;

  (2)从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邮寄至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3)通过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箱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的办理和答复

  本机关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3.答复期限

  答复期限为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经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可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

  4.涉及第三方的处理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或其他行政机关时,本机关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时限不包括在上述答复期限内。

  5.收费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092872

  传真:0531-82092811

  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互联网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箱

(文字来源于: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sdca.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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