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天成

13391522356
全国咨询服务:8:00-22:00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质专题 >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1-08-02 16:57:31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大通天成为您精选出办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的专业知识解答,更多关于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费用、查询、续期、年检等企业资质代办了解。

1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条件


  办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等方面内容;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4、法人注册证书;

  5、申请单位是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

  6、网站域名注册证明;

  7、申请单位获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或备案证明;

  8、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

  申请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流程

  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广电总局进行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材料。(地方申请单位与所在地省、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在不同城市的,申请材料可通过当地的地市级广电主管部门,转报给省级广电主管部门。

  省级广电主管部门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给予初审意见,报广电总局审批;广电总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给予许可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作出公告;不给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许可证》应当明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阅读全文>>

2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申请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等方面内容。

  2、 《许可证》申请表。

  3、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1)法人注册证书;

  (2)申请单位是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

  (3)网站域名注册证明;(4)申请单位获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或备案证明。

  4、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应包含节目种类、栏目板块设置、播出周期等内容。

  5、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应包含网络接入方案以及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的结构、功能、承载容量等内容。并提供网络带宽租用协议,以及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6、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情况。

  8、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

  10、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

  申请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的具体办事流程:

  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广电总局进行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材料。(地方申请单位与所在地省、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在不同城市的,申请材料可通过当地的地市级广电主管部门,转报给省级广电主管部门。

  省级广电主管部门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给予初审意见,报广电总局审批;广电总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给予许可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作出公告;不给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许可证》应当明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阅读全文>>

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申报流程

  申请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事流程

  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材料。(地方申请单位与所在地省、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在不同城市的,申请材料可通过当地的地市级广电主管部门,转报给省级广电主管部门。

  省级广电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广电总局审批;广电总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办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说明事项

  1、《规定》实施前已经广电总局批准持有《许可证》的单位,所持《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仍继续有效,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中央新闻单位和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分别到总局及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需办理《许可证》。

阅读全文>>

4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2、经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可以申请自行或设立机构从事以电视机构作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

  3、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4、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5、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6、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呼节目资源。

  7、拥有与业务规模适应的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8、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9、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11、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新闻类视听节目,限于境内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以及经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播放的节目。

  12、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

  13、通过信息网络传输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4、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5、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6、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7、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

阅读全文>>

5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办理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天津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业务类别(自营节目,转播,整合等),广播标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的特殊标识)和通信方式(频道广播) ,按需,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输网络,传输载体,传输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视听节目业务信息网络传播的内容计划,技术计划,运行计划和管理系统;

  4.提供监测计划,以监测向政府监管机构发出的信号;

  5.人员,设备和位置的证明;

  6.申请人组织的基本信息和与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业务许可证文件等);

  7.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公司)。

  办理天津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

  2.省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 ;

  3.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在收到申请收据的初步审查后4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将不批准通知申请企业( 专家审核需要20天);

  4.如果申请被批准,将颁发并公布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