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每年1-3月份是需要进行年检的。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小编汇总了相关资料,一起来分享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1、省广电局下发年检通知,企业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络申报填表,等待省局审定;
2、企业准备年检材料,并向区广电局提交年检材料进行审批;
3、企业等待审定结果,省局下发年检通知,不通过的以书面证明告知企业;
4、年检通过的企业可领取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年检不通过的企业按照书面说明修改材料,再重新提交,直至审批通过。